机构职责
(一)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文博工作的方针政策、决策部署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《博物馆条例》《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。
(二)负责有关延安自然地理、人文历史、民俗、城市建设等遗存和资料的收集、整理等工作。
(三)负责历史文物、社会发展见证物、民俗器物等征集收藏、鉴别鉴定、常规保养和修复等工作。
(四)举办各类陈列展览,组织实施临展、巡展活动等。
(五)负责延安博物馆学术研究、交流活动,承担馆内学术刊物的出版工作;承担科研课题、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;负责文博研究成果转化利用、文创产业发展、博物馆经营管理等工作;承担县区基层文博单位业务咨询和支持等服务工作。
(六)负责延安城市建设成就、远景规划的展示展览工作。
(七)发挥展示延安精神的重要窗口作用、培育民族精神的重要基地作用;承担青少年学习历史和文化知识、接收爱国主义教育与文明熏陶重要基地的建设任务。
(八)负责数字化及智能、智慧博物馆等建设;组织实施文物、展览、文创、人才等对外交流和联络工作。
(九)负责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。